首页 资讯 国内 国际 汽车 科技 房产 娱乐 三农 江西

房产

旗下栏目:

重庆曝光房地产市场部分违规违法案例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羽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17
摘要:奇峰物业委托齐纳传媒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

  重庆5月17日电 (记者 张燕)从本月开始至9月,重庆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记者17日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重庆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约谈有关城市以及市政府实施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庆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并公布了部分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以下案例入选其中:

');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75336',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 })();

  一、违规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被处罚人:重庆(香港)中原营销策划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人员刘某。

  案由: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违法事实:中原公司在代理销售“紫金一品”项目时。其公司置业顾问刘某以自己名义购买了该项目2幢17-10房屋一套,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按法律法规上限对中原公司进行罚款;责令刘某在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按法律法规上限对其进行罚款。

  被处罚人:重庆同策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公司员工许某。

  案由: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违法事实:由同策公司在代理“紫金一品”项目销售时,同策公司总经理许某寒由其妻子赵某购买了该项目2幢18-9房屋一套。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按法律法规上限对同策公司处进行罚款;责令许某在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按法律法规上限对其进行罚款。

  二、违规预售

  被处罚人: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违规预售

  违法事实: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北碚区蔡家岗镇开发建设的“隆鑫爱琴海”项目第四期,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团购费”及认购金共计1690.5万元。

  处罚结果:1、责令重庆隆鑫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收取预售价款0.9%的罚款,共计15.2万元。上述处罚已执行到位。

  三、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被处罚人: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违法事实:“奇峰云邸”项目(规划批准项目名称:奇峰·挂月)由奇峰物业开发建设,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林海南路18号。2017年1月10日,奇峰物业与齐纳传媒签订《广告宣传印刷品设计制作合同》,后又因其他原因,双方签订《奇峰云邸项目专项代理销售合同》。经查,齐纳传媒未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不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奇峰物业委托齐纳传媒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

  拟处罚结果:1、责令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解除委托销售合同;2、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对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罚款。

  四、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被处罚人:重庆到家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红路分公司

  案由: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违法事实:重庆到家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红路分公司,在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发布房源信息12套。

  拟处罚结果:对发布的12套房源信息按每套房源信息处以1-3万元的罚款。

  原标题:重庆曝光房地产市场部分违规违法案例|奇峰|承购|经纪

责任编辑:陈羽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国际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娱乐 | 三农 | 江西

Copyright © 2004-2024 ganwang.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14700号-1